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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贺荣: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5-07-03 14:19:0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在7月2日下午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发表专题讲话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要以《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为指导,以促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和法院管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强化需求导向,积极运用新兴技术,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科技保障。
贺荣表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成立了由周强院长担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步骤,强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在全国各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体现在:开辟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新途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开拓审判执行和申诉信访新渠道,为维护公平正义提供有力支持;开发司法管理和辅助决策新举措,提高司法管理和决策科学性;开承各项保障和队伍建设新思路,形成信息化工作良性互动格局;开展各具特色的地方探索新实践,为人民法院信息化顶层设计积累经验。
贺荣指出,信息化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信息化服务依法治国战略的职责更加重大;信息化服务法院司法改革的任务更加繁重;信息化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使命更加艰巨;信息化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的机遇更加难得。如何紧抓机遇,推动信息化工作再上台阶,对各级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提出了新的考验。
贺荣强调,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2017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具体包括:形成全国法院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网络法院”;形成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全面覆盖全国法院和人民群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100%,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案件数据、电子档案、司法解释等覆盖率100%,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
为实现这一目标,贺荣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全面实施“天平工程”,切实发挥“天平工程”的统筹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并拓展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更大程度上提升业务应用支撑能力;着力提高信息化综合应用一体化水平;深化数据集中管理;建立质效型运维保障体系;探索监督管理新机制;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加快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将廉政建设贯穿始终。同时要着重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一与多样的关系、技术与业务的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