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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截至2018年1月30日)
发布时间:2018-01-30 18:49:00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中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94个,应用程序50个,论坛14个,博客6个,微博客2个,公众账号292个,即时通信工具1个,网络直播3个,共计462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博客名单
5.微博客名单
6.公众账号名单
7.即时通信工具名单
8.网络直播名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