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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取得重要进展

发布时间:2014-11-21 16:29:00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局长刘正荣   11月21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网络空间法治化”在浙江乌镇举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局长刘正荣出席并主持本场分论坛。   现场提问环节,刘正荣被问及国家下一步网络立法侧重点在哪里?他表示:“今后我们的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将主要围绕网络信息服务的进一步规范,更好的保障网络安全。”他还提到接下来网络立法着力点将主要围绕三大方面:“第一、进一步明确网络空间行为主体的责任;第二、解决网络空间执法中面对的一些现实问题;第三,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来规范网络空间的秩序。”   刘正荣补充道:“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除了电子商务法正在抓紧起草和调研,也在抓紧做制定网络安全法的工作,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的条例制定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已经有了初稿,正在进一步在专家范围内征求意见,将来也会向全社会来征求意见。”   提问实录:   问:我想请问一下刘正荣先生,您从事互联网的管理工作、研究工作和政策法规制定工作这么多年,我们国家下一步网络立法侧重点在哪里?   刘正荣:谢谢你的问题,首先我想说我们国家围绕网络空间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够用,但是完善的余地还是比较大,今后我们的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将主要围绕网络信息服务的进一步规范,如何更好的保障网络安全,再有一方面,就是如何使得网络空间的治理规定更加的清晰,我认为我们将来的着力点主要是围绕三大方面,具体讲就是进一步明确网络空间行为主体的责任,至少有四方面的行为主体: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使用者、监管者和监督者。就是要使得各行为主体他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和义务,要进一步的清晰、明确。   第二个着力点就是要解决网络空间执法中面对的一些现实问题,比如管辖权的问题,证据的保存获取问题等等,就是有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从最紧迫的问题解决起。   第三个着力点,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来规范网络空间的秩序。怎么规范?我个人认为要符合四个最基本的原则,我相信也是今后这一方面工作的努力方向。第一个就是要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创新,第二个就是要有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构建诚信,第三个就是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网络空间更加可信赖,因为只有更加可信赖才更有价值,更有用处。第四个需要把握的一个原则就是要避免不必要的立法,业界自身能解决问题的由业界自己去解决。   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除了电子商务法正在抓紧起草和调研,也在抓紧做制定网络安全法的工作,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的条例制定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已经有了初稿,正在进一步在专家范围内征求意见,将来也会向全社会来征求意见。   除上述之外,我们还在做一项工作,就是修订2005年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在修订的办法里面会充分考虑到移动互联网以及相关服务的发展这方面的因素,将充分考虑到我们国家互联网市场发生的新的变化。目前这个修订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也会在更大的范围来征询意见。我就介绍这么一点情况。(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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