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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警方告破首例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
发布时间:2015-06-19 14:43:00
如果不是因为一时兴起,在微信上建立起“微黄圈”,发布淫秽视频,东窗事发锒铛入狱,25岁的睢宁人张军仍会在建筑工地上平静地打工。如今,张军只能在睢宁看守所里反思他做过的事情。
18日上午,睢宁警方表示,张军因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物品,被刑事拘留。由于张军是通过微信建群的方式传播,该案件是徐州告破的首例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
建群传色情视频
陷入这场微信淫秽传播案件的不仅有张军,他的工友马里、胡凯也牵涉其中。从2014年12月开始,张军三人因为同在一个工地打工,平时关系不错,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余,大家喜欢聚在一起聊天。
在下载了微信之后,张军注意到通过微信不仅能聊天,还能看到不少色情小视频。
“我加入几个微信群,里面经常会有人上传短视频,大家也很喜欢看。”张军说,建立这样的微信群,会有很多人成为群员,接受管理,能够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有了这个想法,张军建了属于他自己的微信群,他将自己微信账号中收藏的近800部含有淫秽内容的小视频发布其中,以提供群员观赏。
随着这个微信群的“声名远播”,张军的微信粉丝越来越多。他的两个好朋友马里和胡凯也加入到群里,成为管理员和传播者。随着人数的逐渐增加,张军的微信群扩容到三个。
此刻,在当地一家足疗店从事服务行业的李丽、王艳也加入进来。她俩为了表示能够融入此群,各自先后发布了近50部淫秽短视频。
传播40个以上淫秽视频即构成犯罪
今年6月15日,正当张军等人筹划着继续扩大群规模时,有网友向睢宁警方举报了这个微信传播淫秽视频的团伙。睢宁县魏集派出所联合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经过缜密侦查,先后将张军等5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至警方抓获嫌疑人时,该团伙共计上传了1000多部短视频,三个群的群成员也多达1000多人。目前,涉案的相关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拘留。
“这也是徐州侦破的首例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睢宁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介,如果传播淫秽色情物品,轻则违反治安处罚法,重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介绍称,在群里发布淫秽色情小视频是违法的。小视频一旦确认为淫秽物品,视其传播的人数和次数,情节较轻的,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若情节严重,就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在微信群里面传播淫秽物品是违法行为,市民应该自觉抵制。微信群跟在论坛等网络平台上的处理方式基本相同,发布图片超过250张就构成犯罪,发布视频20个以上并且以此牟利,或是传播40个以上(未牟利),即构成犯罪;如果发布量并没有超过以上标准,但是点击量超过了3万次,或者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记者 黄亚 通讯员 徐善国 吴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