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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检方近两年查办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69件99人
发布时间:2015-04-25 22:03:00
今天(4月23日)上午,由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主办的“企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防范”交流会,在中关村一家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举行。通过对该院近4年来所办案件进行剖析,检察官为参加交流的创业者及十多家互联网公司法务人员详细讲述了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和防范措施。
据介绍,海淀区检察院知产处成立已四年,共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157件312人,其中包括全国首例深度链接盗版视频刑事案件、全国最大的盗版高清电影网——“思路网”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案件。
在上述案件查办中,检察官发现,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量随打击力度不断加强而有所变化。近两年,该院知产处共审查起诉网络知识产权犯罪69件99人。此类案件存在易发、难查等特点。会上,检察官还对网络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应对给出多项建议。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易发难查
检察官向参会交流者介绍,在该院查办的张某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张某通过“2345热播”、“星级S电影”两个网站,以提供深度链接的方式免费供用户观看。
张某供述,在网络技术帮助下,建立盗版网站很容易,只需要按照建站的操作指引,注册后按照模板的要求一步一步操作,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一个盗版网站的雏形就能搭建,站内的很多配套技术几乎可以一键生成,通过采集软件,网站自动在互联网上搜索视频的“种子资源”,并储存在服务器上,用户就可以免费观看了。
“在技术的帮助下,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不仅更加简单易行,而且影响力也被急剧放大。”检察官举例讲述,张某十分钟就能搭建盗版视频网站雏形,在这个雏形下,自动抓取和采集工具使网站能够发行大量的盗版影片,若传播500部盗版作品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若传播2500部盗版作品即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发现,大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团伙中犯罪分子之间往往素未谋面,这导致在查处犯罪时,即使查到了销售者,其也无法指认供货商,给案件的整体侦破带来困难。另外,在商业出现新模式时,知识产权犯罪往往也与之相结合。如电商营销中的“刷单”行为,给权利人维权和执法、司法机关办案中分辨真实侵权行为带来了更多的难题。
一个犯罪行为往往侵犯众多知识产权
检察官分析称,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往往存在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众多知识产权情形。一方面,犯罪分子会侵犯多种知识产权,涉及多个罪名的竞合。
检察官举例介绍,如简单的制作、销售微软公司盗版windows光盘的案件,犯罪分子既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又因使用微软商标而侵犯了微软公司的商标权。在刑法上,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分子还往往自己制造微软公司的商标标识,因此又可能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共计5个罪名。简单的卖盗版光盘的行为,就涉及5个罪名的竞合。”
另一方面,一个侵权行为往往会侵犯众多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如上述盗版视频网站案中,“2345热播”网共有影视剧片目20216部,“星级S电影”网共有影视剧片目45807部,犯罪分子张某表示,其从未获得过著作权人的许可。
“从著作权法来看,未经许可在网络传播他人作品即构成侵犯著作权,这些作品的权利人数量浩如烟海,如果一项项找权利人核实,案件的审理期限将极其漫长。”检察官说。
检察官建议: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
据悉,为有效帮助IT企业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四年来,海淀区检察院知产处与百度、联想、微软、金山等100余家知名企业签订检企联络协议,多次走访腾讯、新浪、百度、小米、网易、搜狐、乐视、京东等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60余家,接待企业来访300余次。
今日交流会上,新浪、腾讯、百度等十余家互联网公司法务人员参加。检察官还对网络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应对给出多项建议,包括重视和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密切联系执法部门,有效固定证据维权;选择合理的知识产权保障机制等。(记者 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