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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清朗网络空间新环境——网络色情安全挑战与应对策略研讨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5-01-12 13:29:00
近年来,网络色情信息借助PC及移动网络平台等获得了隐匿的传播渠道,严重损害网络空间环境,对社会文化和道德也产生了恶劣影响。1月10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和腾讯公司主办、互联网实验室承办、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协办的“打造清朗网络空间新环境——网络色情安全挑战与应对策略研讨会”在京举行,就如何有效治理互联网上的各种不良信息尤其是色情信息等问题进行探讨。
据介绍,此次研讨会是中国互联网行业首次由协会和企业联合发起的关于网络“色情”治理问题的行业研讨。活动旨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的要求,同时寄希望于发动社会各界力量联动关注网络色情问题、和业界加强网络色情监管技术交流与协作、共同打造健康文明网络空间。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腾讯公司副总裁谢呼、腾讯公司信息安全执行委员会主任杨鹏、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副主任刘辉、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四新、国家创新与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吕本富、互联网实验室主任方兴东等十余位行业部门领导、学者与业界专家学者、以及阿里、腾讯、百度、新浪、优酷、迅雷、搜狗、YY、陌陌、猫扑等互联网企业代表。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在会议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以及广大社会网民的共同努力下,打击网络色情工作成效显著,但网络色情随着技术的发展,传播速度越来越快,防止传播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其治理问题未来应注重“四个结合”:一是高压的治理和专项打击要结合,二是法治建设和行业自律以及企业自律要相结合;三是封堵和疏导的结合,四是共同参与、共建共享、共同联动的结合。
腾讯公司副总裁谢呼在致辞中表示,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非常深刻的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互联网的发展也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网络色情就是其中一个衍生品。网络色情模式不断发生演变,围绕网络色情的一系列恶意产业链,都给打击带来很多难度。腾讯公司一直通过专业队伍提供安全保障,并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针对网络色情的各项治理工作。未来希望能够和业界专家、互联网同仁充分交流,为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而做出努力。
研讨会上上,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四新教授分享了主题为“网络色情产业链的治理新挑战”的研究成果。他认为色情内容在网络环境下面临着越来越不可控的局面,内容和形式都在不断更新,产业规模也越来越大。政府、成年人,互联网企业,有必要通力协作,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一个晴朗的网络空间。实际操作应该注重“堵”和“疏”的问题,用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双管齐下,建立一种由政府主导、家长参与、业界配合的联动机制,透明、法治和民主地解决网络色情内容及治理问题。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副主任刘辉在关于网络“色情”治理中的社会化联动机制的演讲中表示,网络色情治理存在网民举报重视不够、封堵机制反应迟缓,缺乏快速处理机制、淫秽色情信息跨境解决不畅等三个突出问题。未来网络色情治理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强化公众监督,二是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三是应该建立业界共享机制,四是应该信息共享并加强业界联动。
腾讯公司信息安全执委会高级研究员毛晟斌从互联网公司角度分享了关于互联网“色情”治理的一些应对思考和措施。他认为网络“色情”问题是广大互联网企业面对的一个共性难题。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企业面临的安全风险和网络安全挑战也越来越大,需要企业不断应对。腾讯很早就非常重视对平台有害信息的应对工作,打造了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来保障互联网健康和用户上网安全。在技术部署上,已从传统有害色情内容的治理逐步开始建立以内容加用户行为为核心的研究框架。针对治理问题,他提出了五项建议:一是希望未来能够在立法层面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二是针对网络“色情”的治理可以实现制度化,并加强政府、业界和学界的常态联动;三是能够对互联网企业明确权利和义务,保护产业的健康发展;四是社会力量的重要性需要更加体系化,加强社会化治理联动;五是行业间需要更加频繁的交流,协作合力,共同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会议上百度、新浪等互联网企业代表也纷纷表示色情问题对互联网企业影响和挑战巨大,企业自身将继续不断加强治理投入,同时呼吁业界共同探寻一个明确的色情界定标准,帮助互联网企业提升实际网络“色情“治理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在会议过程中,诸多与会专家学者、互联网企业代表等针对网络“色情”治理的现实策略思考、网络“色情”的社会化治理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嘉宾充分肯定了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在网络“色情”治理方面的实质努力和行动,并一致认为网络“色情”治理是一个长期、复杂难题,立法层面应进一步明确网络“色情”的界定标准和企业权利与责任,有效保护互联网产业正常、健康发展;社会层面需要政府、研究机构、互联网企业、公众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利用社会化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分享、技术交流,形成网络“色情”社会化常态治理。 (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