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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网警查处网络谣言 网民散布“抢孩子”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5-06-17 08:30:00
山西省公安厅16日对外通报,山西警方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抢孩子”谣言的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2015年6月9日上午,山西省临汾市襄汾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署名为“汾襄河畔”的网民,于6月8日晚21时57分,在某论坛上发表题目为“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的贴文。该贴发出后,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有网民在贴吧内发贴询问。同时,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表示担忧。
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开展实地核查。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抢孩子”的报案与报警。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
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经查,赵某某,男,36岁,临汾市人。到案后,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经批评教育,赵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写下保证书,承认自己的错误。
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山西警方表示,公民上网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恶意造谣、不轻信传言,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规范网上行为,既是网上公民应有的责任,也是应尽的义务。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宋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