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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今年内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15-07-01 08:40:00
  虚构式的打折返利、“刷单”式的信用造假、“马甲”式的身份隐藏、“失联”式的逃避惩罚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近年来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中已呈蔓延趋势。今后,依托众多前沿网络科技手段的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将让这些违法经营行为无处遁形。   为促进网络交易健康发展,今天,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研发协议,预计监管系统2015年内投入试运行。   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方便公众生活、促进经济繁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网店基本情况不明、经营主体身份隐蔽、市场监管模式落后、法规建设滞后等原因,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商品,以及夸张式的虚假宣传、虚构式的打折返利、诋毁式的不当竞争、“刷单”式的信用造假、“马甲”式的身份隐藏、“失联”式的逃避惩罚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阻碍了网络交易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公众对此反映强烈。   负责人介绍,“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将创新网络交易公共服务模式,整合企业注册信息、网店(经营者)主体信息和网络公共信息,获取、校验网店(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以便于社会各界进行在线查询。   据介绍,系统还将实行网络交易刚性失信惩戒。监管系统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直接关联,待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网络交易失信惩戒管理规章”之后,对网络严重违法经营者实施全网范围的“限期市场禁入”。   负责人指出,该系统支持各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监测网络交易平台中的经营行为,并可实现网监工作跨地区协作、联动。同时,监管系统预留了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共享接口。   此外,负责人表示,监管系统将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方式进行建设,以发挥各方资源的应用效率,促进相关行业发展,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据悉,监管系统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侧重于网络商品交易,预计于2015年内投入试运行;二期侧重于网络服务(信息)交易;三期侧重于移动社交网络交易。(记者 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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