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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安全人人有责
发布时间:2014-02-28 16:46: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导管理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是中央统筹总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势而谋形成管理合力、推进国家安全的战略设计,更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磅之举。
保障网络空间安全,人人有责。应该提高思想觉悟,从国家安全主权高度认识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当今时代,互联网开放程度前所未有,西方国家运用信息技术的控制权、借助互联网开展意识形态渗透、国家主权颠覆、监控窃取国家机密的“网络战”空前激烈。西藏“3·14”、新疆“7·5”、“棱镜门”等事件足以体现出网络空间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不仅关系到民众的网络信息安全、党和政府的权威形象,更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生死存亡。党员领导干部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必须提高思想觉悟,以历史的使命感、民族复兴的时代感、治国理政的责任感、生死存亡的危机感,认识到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极端重要性,既要加强网络技术的革新与运用,完善网络信息安全防御体系,提升网络生产力、文化力和国防力,更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网络建设成为强化中国声音、弘扬中华文化和塑造中国形象的新平台。
应该提高网络能力水平,增强网络空间安全治理能力。“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对于很多领导干部来说,尚属新鲜事物,如果只是停留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觉悟的层面上,无异于“光打雷不下雨”,网络空间安全目标将变成“空中楼阁”。关键是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按照“打铁需要自身硬”的要求,切实解决好网络空间安全实践中认识不清、重视不足、主动发现能力不强、主动防御能力水平不高等问题,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其位、善其政”,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应该把执政为民理念融入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全程中。领导干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既要有危机意识,提升紧迫感,又要发挥民众力量,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不能单靠领导干部的“特立独行”和“一厢情愿”,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凝聚群众思想,发挥群众智慧,整合群众力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当中,把他们培养成为网络信息安全监督、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应该创新网络空间安全发展环境,增强市场和政府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上的协调力、配合力。网络空间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的力量不可或缺,但同样需要发挥好市场的作用,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形成一种科学高效的协调力、配合力。网络信息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是网络空间安全的基础,这就必须充分让市场在配置资源时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地激活和增强不同生产要素的活力,培育具有强竞争实力的网络信息企业,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在这当中,政府的职能就是创新网络信息技术产品管理方式,完善适应信息技术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财税政策和人才政策,为网络空间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制度秩序和发展环境。党的领导干部作为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要有推进有利于网络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建构的科学的、超前的发展意识,要有推进创新的勇气和决心,要有致力于深化改革的胆识和魄力。(张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