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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27 14:04:00
    2014年,国家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概述   2014年,国家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的工作理念,结合国家民委职责,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国家民委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民办发〔2014〕36号),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牵头落实部门,着力推进全委四个重点领域24个重点任务的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注重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调整组织机构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根据国家民委人事变动情况,对国家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印发了国家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召开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印发《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情况。三是做好督查工作。要求各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部门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抓好监督检查。近期,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及《国家民委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围绕中央民族工作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对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公开,确保把工作在第一线、在基层和群众中有威信有影响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上来,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宣传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的过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报纸、杂志等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角度、多领域地做好与会议有关的信息发布,推动机关各部门及委属各单位落实会议精神情况和成果的公开。三是进一步推进专项规划的信息公开。加大《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等专项规划及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四是开展民族自治地方农村贫困检测统计,并在政府网站公布民族地区农村贫困检测结果,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优势,提高对外公开的时效性。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包括政策法规、文件讲话、民族工作动态、干部人事等各类政府信息800余条,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和数量明显增多。二是积极探索推进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应用。探索利用在线访谈、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形式传递政务信息、倾听社会意见,进一步搭建公开平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以事前公开为主。围绕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   1.加强干部人事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地公开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评审推荐、干部选拔任用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提高委属院校招生、专业和表彰评比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委属院校2013年度新设本科专业名单,公布了2014年委属院校中专班、少数民族预科及本科来源计划,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高级实验中学西部民族班2014年招生、录取等情况。及时公布2013—2014学年度委属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3.加大财务信息和民族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行政支出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经费的解释说明。修订了2014年民族统计报表,编辑出版《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13)》、《2014中国民族统计手册》和《2014年中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   4.扩大科研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涉及科研项目课题招标、立项审批、评审、成果验收等事项管理过程中各项活动的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予以发布。   5.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按照规定的建设程序,公开发布2014年所有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按照财务和审计管理规定,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涉及的单位,均按要求对项目规划编制单位的选择,规划方案的征求意见进行了公示。   6.加强会议和培训信息公开。将党组会、委务会及专题会议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中国民族报等进行公开。及时公开了“第五期全国民族院校辅导员培训班”、“全国民族语文工作现场会”等一批有关会议和培训的信息。   7.加大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征求《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的意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障社会公众对政策制定的参与权,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家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妥善办理群众公开申请,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积极构建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截止11月底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涉及更改民族成分、民族优惠政策及补贴、办公经费及明细、人员编制及待遇、建议及投诉等方面信息,均已作出答复。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方面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夯实,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2015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开内容更加完备,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信息统计通报及考核考评制度,提高工作实效;三是实施国家民委网站升级改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建设,分专题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四是通过业务培训、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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