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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5-04-11 14:15:00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浙江法院就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期间,沈德咏观摩了浙江高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演示,听取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并观看阳光司法演示,到萧山法院义蓬人民法庭看望慰问基层法院干警。   沈德咏指出,近年来,在浙江省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齐奇同志为班长的浙江高院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机制建设,稳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浙江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沈德咏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继续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   沈德咏强调,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意识,以“天平工程”建设为抓手,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确保四级法院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推动完善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促进全国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信息共享。细化法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沈德咏强调,要深挖工作潜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的转型升级。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加强移动化办公、可视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等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信息化建设经验,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海量数据,深入研判审判工作发展趋势,积极拓展司法案件实证分析,进一步做好司法信息采编报送工作,为党中央、最高法院和各级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沈德咏强调,要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促进信息化应用与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围绕是否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条“基准线”,全面查找和解决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促进司法公开为目标,及时公开案件进展情况,加大文书上网力度,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不断丰富网上诉讼服务内容。要发挥信息技术全程留痕、动态跟踪的特点和优势,使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快建设服务律师的专用网络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更加人性化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沈德咏强调,推进司法公开是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司法公开本身是一种司法行为,必须依法有序进行。推进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的目的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也有利于宣示司法的宗旨、理念、原则和主张,发挥司法对社会生活的引导和规制作用。要围绕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着力提高司法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把握好推进司法公开与遵循司法规律的关系,把握好司法公开的边界和限度,既要依法、主动、全面公开,又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要同步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与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努力提升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齐奇陪同调研。(任勇) (原标题:沈德咏在浙江法院调研时强调 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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