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公共列表
网上买卖银行卡成电信诈骗“帮凶”
发布时间:2015-08-14 09:37:00
广东省“海燕”系列专案行动展示缴获的各类银行卡和伪卡、身份证、U盾,以及POS机、侧录器等作案工具。南方日报记者 郭智军 摄
今年5月初至7月底,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广州、深圳、汕头、清远等16个市经侦部门,开展“海燕4号”专案两个波次收网行动,对冒领、网上买卖、非法持有银行卡等犯罪实施集中打击。省公安厅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行动全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缴获银行卡4000余张以及U盾、银行卡信息、电话卡、身份证等。同时,广东省公安厅协调24个外省警方,对该专案涉及外省的案件线索一并实施破案,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外省也同步取得显著战果。
至此,“海燕1—4号”打击银行卡犯罪系列专案,共打掉犯罪团伙6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8名,缴获各类银行卡和伪卡7000多张以及POS机、侧录器等一大批。
网上买卖银行卡成“灰色产业链”
近年来银行卡产业蓬勃发展,广东作为金融总量全国第一的大省。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发行银行卡4.96亿张,2014年广东发生银行卡交易60.6亿笔,交易金额达37.8万亿元。而随之滋生的伪卡盗刷、网上盗刷、冒领买卖等银行卡犯罪也急速增长,严重侵害群众资金安全,扰乱金融管理秩序。
省公安厅经侦局政委黄培富表示,当前,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各个环节之间分工明确,有固定的作案流程,已呈职业化趋势。所售银行卡主要被用于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赌博、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资金的转账提现,既给被冒名开卡的群众带来经济损失和信用额度下降的风险,也严重扰乱警方侦查办案的视线,是电信诈骗、伪卡盗刷等下游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
今年初,公安部、人民银行等6部委部署在全国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广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为今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小案入手牵出305人的团伙群
此类犯罪通过互联网实施,团伙成员遍布全国,规模打击难度大。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从小案上着手,深入调查取证,挖掘线索。从2014年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办结的一宗小案刘某等人冒领银行卡案入手,联合省厅网警总队,调查刘某的上下线关系网,同时结合腾讯公司和广电运通公司移交的利用网络平台买卖银行卡的线索,抽丝剥茧、拓展关联、层层推进。
最终,一个遍布全国25个省份、成员达305人的“团伙群”逐渐浮出水面,规模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警方从中挖出电信诈骗、伪卡盗刷、网络赌博、洗钱等诸多下游犯罪团伙。
5月4日至15日,全省开展第一波次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现场缴获银行卡近2000张以及U盾、银行卡信息、身份证及复印件等一大批。
为进一步扩大战果,省公安厅报请公安部批准开展全国集群战役,协同其他24个省份对其余200多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统一打击。我省也于6月中旬至7月底开展第二波次收网行动,再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银行卡2000余张。我省两波次收网共抓获70人。
“海燕1—4号”打掉犯罪团伙61个
据悉,2013年底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牵头组织全省经侦部门,开展以打击“伪卡、涉网、买卖”银行卡犯罪为重点的“海燕1-4号”系列专案,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侦破了一批涉案人员多、金额大、影响广的“团伙群”案件。
其中,针对茂名电白籍人员伪卡犯罪突出问题,2013年12月,成功收网“海燕1号”伪卡专案,打掉犯罪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缴获POS机51台、侧录器35台、伪卡1056张,破案200多宗,涉及金额1300多万元,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3年全国“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
为继续打击电白籍伪卡犯罪残余人员,2014年5月,再组织开展“海燕2号”伪卡专案,以茂名电白为主战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8名,缴获涉案POS机25台、伪卡400多张,破案200多宗。
随着网络支付的普及,网上盗刷犯罪骤然爆发。2014年5月至10月,广东公安全力开展“海燕3号”打击黑客专案,打掉一个以黑客手段进行银行卡犯罪的链条,抓获26人,成功避免了约19万个账户15亿元余额资金的损失风险。公安部称该案“取得了近年来打击伪卡犯罪的最大战果”,将该案评为2014年度全国十大集群战役之首。
■案例
广州:网购银行卡再转手牟利
广州白云区警方调查发现,辖区内有人通过互联网购买成套的银行卡再转手牟利,每套银行卡包含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等,而这些银行卡均是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6月4日,警方在嘉禾街望岗南街将犯罪嫌疑人许某亮抓获归案,缴获涉案银行卡200张。
经审讯,嫌疑人许某亮对其网上买卖银行卡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还供认,今年初开始向全国各地售卖银行卡,价格从500元至1000元不等。白云警方对涉案的快递单据和缴获的涉案物品进行分析整合,查明了涉案的购卡下家。
经过一个多月深挖扩线,7月25日至31日,白云区警方联合福建、湖北、上海等地公安机关再破案4宗,刑事拘留5名嫌疑人,缴获各类银行卡1021张。
深圳:
涉案银行卡身份证3000余张
4月27日至5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经侦大队派出多个跨省抓捕组,联合北京、上海、云南等地警方,对深圳市龙岗区王某等人网上买卖银行卡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破案4宗,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犯罪窝点4个,查获各类银行卡和伪卡370余张、空白磁卡200余张、二代身份证257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U盾、密保卡、纸质银行开户单据一大批。
经查,嫌疑人王某、郭某洋两人自2013年以来,在网上发布贩卖银行卡、身份证信息,并长期在深圳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向北京、河南、上海、江苏、江西等18个省市销售银行卡和身份证,涉案银行卡和身份证累计达3000余张,涉案金额约300万元。
珠海:买来他人身份证申领银行卡
今年4月,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省公安厅下发的案件线索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珠海一名网名自称为“嗨嗬嗨”的男子,近期在网上向他人大量购买银行卡和身份证,并使用所购买的他人身份证在珠海市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银行卡及开通网银功能。
5月13日,珠海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灵(男,19岁,湖南人),在其住处搜获其非法持有他人的银行卡5张。审查发现,陈某灵在今年3月以每张100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8张他人的身份证,并以购来的身份证向珠海的几大银行分别申领了5张银行卡,持卡参与网络P2P投资理财活动,利用他人银行卡注册P2P账户并骗取平台的奖励资金。
目前,陈某灵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1.勿将个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出售给他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收售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等问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2.保护好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持卡人在日常刷卡消费时要做到“卡不离身、卡不离开视线”,不要随便持存有大额存款的储蓄卡进行刷卡消费。在输入密码时,要注意用手遮挡,防止他人窥视,防止密码泄露。同时要开通余额查询短信提醒功能,一旦收到不是本人查询的短信提醒,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报停,也可以立即更改密码,防止被伪卡盗刷。芯片卡安全度高,持卡人应尽快将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
3.网上支付要防范信息被盗。在网上进行资金操作时,要登录正规银行网站,切勿误入钓鱼网站而导致被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以防范被网上盗刷。
4.积极举报银行卡犯罪。在平时刷卡消费时,发现有人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但是其能够提供POS机(特别是无线POS机)给别人刷卡,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记者 洪奕宜 通讯员 曾祥龙 植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