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网站底部显示工信部备案号(手机版) |
一、功能效果 网站绑定已在【企业中心-域名管理】备案成功的一级域名后系统自动将icp备案信息展示在网站底部。 二、无法选择”显示“解决方案 以下情况会导致”显示“为灰色无法勾选。 情况1:在外部购买的域名且在外部备案; 情况2:在企业中心-域名管理购买域名在外部备案; 其他情况:未绑定域名、绑定的非一级域名。 解决方案:在版权信息中添加工信部备案号 ① 鼠标移动至底部,点击【编辑底部】找到版权信息,点击”编辑信息“。 ② 在编辑框中输入备案号信息。 请注意悬挂的备案号格式要求如下: ③ 给备案信息添加超链接地址(https://beian.miit.gov.cn )。 3. 温馨提示(ICP备案自查项) ① 检查网站首页底部悬挂的备案号是否正确 ② 请注意悬挂的备案号格式要求如下: - 广东省:只需主体备案号,如“粤ICP备***号” - 其他省份: 网站备案号,务必是域名对应的ICP备**号-1/-2/-3 例如北京网站,对应"京ICP备***号-1" ③ 是否已设置链接到最新的工信部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